2019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条件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及相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5人,现中公卫生人才网将2019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5人公告整理阅读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报名条件 | 报名方式 | 考试内容 | 资格审查 | 岗位表 |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7日至2001年5月7日期间出生)。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不限户籍。外省市,天津市武清区、蓟州区、静海区、宝坻区、宁河区报考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8.考生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辅修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者第二专业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需于2019年5月7日前取得。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9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以上为2019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5人公告,中公教育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如需更多招聘信息请登录中公卫生人才网查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