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自聘人员有关问题通知
《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修卫发〔201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针对目前自聘人员招聘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操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聘计划的申报
当在编人员不足、岗位出现空缺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申请招聘自聘人员,填写《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自聘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1),报县卫生局审核批准。
二、关于招聘公告的规范
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自聘人员时,应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在县卫生局和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要参照县卫生局网站已经发布的《招聘公告》格式制作。
三、关于普通高等医学院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准入条件
《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聘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不受以上资格条件限制”,但因护理专业毕业前可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因此普通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应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关于招聘程序等其他要求
各卫生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不得擅自简化招聘程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完整填写《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自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招聘工作结束后,应将《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自聘人员备案登记汇总表》(附件3)及考试、考核成绩一并报县卫生局备案,短期内(不超过3个月)仍需少量补充相应岗位自聘人员的,报经县卫生局批准后可在本次应聘人员中顺延聘用。聘用合同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制作。
原标题:修水县卫生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自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下载>>>
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自聘人员计划申报表
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自聘人员报名表
修水县卫生事业单位自聘人员备案登记汇总表
修水县卫生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