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石城县硕士学位医疗人才招聘5人公告
根据赣市人社字〔2015〕1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公开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5名。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临床、麻
醉、药学等医药类专业(本科必须是二本以上学院)。
(三)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已婚者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卫生局及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由个人在2015年7月20日前向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提交书面申请及个人相关资料(含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咨询电话:。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相关资料并结合医院需要确定入闱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随机抽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人评分,主要对专业基本理论、操作技能、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气质形象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五、考察政审
如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考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考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考核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自我鉴定。
(二)所在学校或居委会现实表现情况。
(三)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四)个人学籍档案。
六、体检
根据政审情况,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合格者,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对象。
(二)经县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人事聘用等手续。
(三) 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初次参加工作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实行一次性一定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服务期至少需五周年以上。提前离职的须取消原事业编制身份,并全额退回所享受的引进奖励金。
八、组织领导
为强化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石城县公开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县卫生局、人社局、监察局、编委办、县医院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医院, 由县医院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报名人员对参加招聘人员本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卫生局及县人民医院网上公布。
原标题:石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学位 医疗人才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