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13人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犹县人民医院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2015年上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含护理人员10名、检验员1名,工勤岗位导诊员2名。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护理岗位:全日制中专以上(含)学历,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0周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护师职称的放宽至32周岁(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取得专科进修证书的护师且在二甲综合医院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指工作时间至2015年12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的放宽至34周岁(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2)检验岗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学历,医学检验专业,26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检验人员上岗证,二级甲等医院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时间至2015年12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男女不限,本地户口或配偶为本地户口优先。
(3)导诊岗位:全日制中专以上(含)学历, 24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后出生),仪表端庄,口齿伶俐,熟悉本地方言,本地户口、医学专业优先,身高158cm以上,限女性。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届毕业生)。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 2015年12月1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1)护理岗位:上犹县人民医院护理部(老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2)检验、导诊岗位:上犹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老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填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对应。
5、报名比例:护理与检验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导诊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七、招聘程序
1、笔试: 2015年12月26日,地点:上犹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
工勤岗位(导诊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及检验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2015年12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
3、成绩统计: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增加一道面试题。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3、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犹政府网、上犹新闻网、上犹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即与上犹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上犹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报酬按照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三、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上犹县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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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上犹县人民医院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