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招聘卫生保健医1人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结合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即日起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保健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卫生保健岗1名
岗位说明:
(一)岗位要求。
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女性。
2.招聘专业:护理、临床医学。
3.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招录:
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不得录用。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简历投递:请有意从事以上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将网报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件标题以“应聘卫生保健岗-姓名”形式命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23日17:00止,网报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业(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电子版。
(3)目前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现实表现证明PDF电子版。在历任岗位上主要工作业绩的自述材料,如有获奖成果的,请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3.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网络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参加面审。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期满后不予补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所投递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不许谎报,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单位能够将招聘信息及时通知到报名人员,如果因联系方式错误影响招聘录用,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政策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8号
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原标题: 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关于面向社会内招聘卫生保健医的公告
天津市和平保育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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