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广丰区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30名通知
广丰区人民医院外科大楼于2016年10月投入使用,新增设医学重症监护室,并对大外科、大内科进行分科,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择优录取的方法,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主管护理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及护理部所有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护理部。
2、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考过程及招考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专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修养,沟通能力强。
2、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视力好。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
4、国家承认的护理、助产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证书、已注册未领取证书或执业考试合格者(见成绩单)。
四、招聘流程
1、发布信息,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维持一周时间(待定)
2、组织报名:发布信息后,由护理部受理报名,进行初审。
3、组织考试:(笔试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
(2)考试时间:2016年9月29日晚6:30分;
(3)考试地点:卧龙城实验小学。
4、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的护理人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月800元基本工资,培训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初审、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体检,择优录用,所有参考人员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整个招聘过程由广丰区纪委、区卫计委全程监督。
原标题:广丰区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护理人员实施方案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