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福建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22年4月)》,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因报名人数较多,为更好更有序地组织本次招聘考试,请所有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厦门市医学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参加资格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结合资格复核结果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考生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逐页签名并依序装订成册)按时参加资格复核:
(一)招考系统导出打印的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本人现户籍地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招聘简章第七部分学历(位)要求说明中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五)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六)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七)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聘用的非在编辅助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约税前7万元-9万元/年,以实际发放为准。
(二)尚未拿到学历(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等学校开具的可证明2022届毕业生身份的材料和承诺书参加资格复核,承诺书详见附件1。
(三)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考生资格复核材料、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详见附件2。
(四)考生须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出示八闽健康码、行程码(实时生成非截图,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且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核。其他情形的,由现场防疫专家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相关防疫要求评估处理,不配合现场防疫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五)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复核结束尽快离开,避免人员集聚。厦门市医学交流服务中心周边车位有限、停车不便,建议考生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提前熟悉抵达路线,确保按时完成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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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原标题: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2022年4月)资格复核有关…20220516
文章来源:http://120.41.250.30/newsinfo.aspx?newsID=1965&Cate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