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林甸县乡镇卫生院招聘2人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要求,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继续面向省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和社会为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实行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现场签约、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县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统招医学院校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录用单位、专业及数量
2016年全县八个乡镇卫生院共招考录用2人。具体需求计划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规范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招聘条件 | 招聘方法 | |
学历 | 专业 | |||||
1 | 四合乡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1 | 统招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 | 公开招聘 |
2 | 东兴乡卫生院 | 中医 | 1 | 统招全日制本科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 | 公开招聘 |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2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校园网,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地点:林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咨询电话:0459—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咨询:
0459—。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报名应聘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学历证明、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2016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当地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卫生计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由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复核汇总,分别上报省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和政策解读执行。
七、政策咨询电话
0459—(林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
原标题: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