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切实解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人。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7黑龙江佳木斯同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招聘部门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及专业等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⑤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 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⑦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⑧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