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岗位计划
为加强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表
详见《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资历、年龄等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项目生,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