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报考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缺员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市编委和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事业心强,有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精神;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报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昂昂溪区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报考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昂昂溪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3、报考区属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昂昂溪区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招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