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度招聘医疗等专业卫生人才30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33号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 号)文件要求,并结合银川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院部分岗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现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30人)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二)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chuan.gov.cn/)、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网(http://www.yc1yy.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s1y_rensk@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8:00至2021年8月30日18:00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核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四)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
4.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原件、复印件。
5.《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3)(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打印正反面)一式两份,应聘者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各留存一份。
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4.其他: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应聘人数较多,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考察工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关于岗位递补
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自主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联系查询。
(六)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次公告岗位招满为止,无人报考岗位全年有效。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951-6192142
举报电话:0951-61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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