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招聘高级人才5人公告(2号)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医院计划招聘业务科室负责人5名;
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本公告长期有效,至业务科室岗位聘任完成即止。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副主任医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主任医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7月31日为准(按照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具有省高层次人才称号或奖项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1.通过电话预约现场洽谈时间。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深圳街185号机关办公区310室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人事部门招聘邮箱。邮箱地址:(注意:邮件命名格式为“拟应聘岗位-姓名”)。
四、其他事宜
高级人才招聘工作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
监督邮箱:
原标题:2018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招聘高级人才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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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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