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辽宁医科大学招聘463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电〔2013〕2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各院、系、部的编制结构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基层上报,制定2014年招聘计划,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现正式启动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严格考核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人员质量;
(二)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要求拟定招聘计划,按岗位学历层次要求采取考试考核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我校结合各院、系、部的编制结构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基层上报,制定了2014年招聘计划,具体岗位详情与要求见附件信息表及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报名系统相关信息(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医科大学主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及浏览岗位信息)。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一)聘用应为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应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应届条件限制;
(二)应聘者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其他外语语种须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四级水平并同时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三)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未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
(四)符合具体岗位的其他资历要求。
四、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计划上网公示一周内开启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医科大学主页(),点击公开招聘链接,按具体岗位要求注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中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报名须知》,明确拟报考岗位的具体专业资历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下载填写《个人信息诚信承诺书》,确认并承诺所填写个人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岗位笔试科目见报名系统岗位详细信息,面试以论文报告及答辩形式进行。
报名需要笔试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降序排列,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生的最后成绩。
报名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结合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后成绩。
(四)考核
根据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五)体检及公示
考核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有关政策
(一)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要按规定参加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2014中国医科大学计划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