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营口市卫生局第二次招聘硕士研究生4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营口市卫生系统计划2014年将第二次在部分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4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学科从评委库中抽签确定7名评委组成评委组,负责招聘考试评分。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资格
在符合所有招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聘者为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辽宁医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四、招聘计划
招聘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42人,具体详见附表:《营口市卫生系统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五、招聘待遇
在聘期内所有被聘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营口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提前在高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将本人《个人简历》(附联系电话)发到指定邮箱(),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在现场报名时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与招聘信息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者,不予报名。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就业推荐函》或《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证明》(应写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三)考试
地点:所有报名考生集中在*****大学考试。
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不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核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对通过考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合格人选同市卫生局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就业协议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毕业后,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医师资格证,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不能录用,因此出现名额空缺,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由于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原标题:营口市卫生局2014年第二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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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卫生局2014年第二次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xls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