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2022年度招聘教师等258名卫生人才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走过75年的光辉历程。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是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校本部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6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现有研究生、普教生、留学生、成教生等各类在校生14895人。现有教师及医护人员等5730人,其中副高职以上人员1300人。学院本部专任教师中副高职以上人员414人,占专任教师总量的56.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634人,占专任教师总量的86.7%。现有中华医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等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2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24人,省级龙江名医、省卫生健康系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59人。
学院设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设有本科专业25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护理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护理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等6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3个。学院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护理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院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市级领军人才梯队等27个;设有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校企共建工程技术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卫生检验中心等科研机构。近年来,学院获得各类科研项目1144项,获各种奖励297项。主办《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均为国内公开发行。
学院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直属临床病理诊断中心,另有29所教学医院、100个实习基地,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4600张,能够很好地满足临床教学和生产实习需要。近年来,学院大力推进学术型医院建设,深入实施医教协同,全面促进附属医疗机构医教研一体化发展。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已获批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认证医院、国家级肿瘤(消化系统)多学科诊疗试点医院,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认证单位、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认证单位、全国第一批乳腺癌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中心、第六批中国心衰中心建设单位。
学院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印度等十余个国家及台湾、香港地区的知名高校、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关系, 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
近年来,学院秉承“大学至善、大医精诚、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齐医精神,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发展局面。在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指引下,全院师生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务实进取、开拓创新,正在为加快建设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实现高质量内涵发展而不懈奋斗。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院政发〔2021〕10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项的考生,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取得的本科学历原则上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附属医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起点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外语水平、执业资格、专业技能、科研能力、身体条件,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七)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23日11: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http://zhaopin.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次报名时间限制,在本公告发布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需将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yrsk@qmu.edu.cn。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23日16: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3.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人事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7.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8.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齐齐哈尔市及学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院会及时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者关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10月29日9:00至16:00
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一楼大厅
1.现场资格确认服从齐齐哈尔市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确认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无异议后,进入考试环节。
2.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4.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特点等综合确定试题内容,一般分为外语和专业基础综合两个部分,均为客观题。其中外语测试难度相当于大学外语四级水平,满分30分;专业基础综合分为专业(岗位)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岗位)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满分7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基础综合(70分)+外语(30分)+政策性加分。附属医院未要求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岗位,需达到学院设定的外语最低分数线,笔试外语低于1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分为二级学院(部、处)和学校专家组两级面试,二级学院(部、处)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3(辅导员岗位面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学校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3。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教学、科研、实验、医疗等岗位面试一般由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组成;管理等岗位面试一般由岗位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
附属医院面试形式参照学院执行。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及附属医院分别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如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特殊要求,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可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人才的层次与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9〕92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一、二、三层次,遵循“一人一策”的原则。
1.安家费80-320万元,免税后一次性发放;
2.在职期间可连续享受岗位/学位津贴15-60万元/年,五年服务期内75-300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100-400万元;
4.经学院研究后,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绿色通道”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院政发[2016]214号)可破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博士毕业生
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9〕92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四、五层次。
八年聘期内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包括:
1.安家费10-30万元,免税后一次性发放;
2.在职期间可连续享受岗位/学位津贴2.1-4.1万元/年,八年服务期内不低于16.8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5-20万元;
4.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入职后三年内享受副高级校内岗位津贴及博士学位津贴;
5.学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教职工单身公寓;
6.学院对高层次人才配偶予以安排工作。
注:引进博士统计近五年学术业绩。发表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硕士学位起点的专业学位博士安家费按相应标准的1/2执行,学士学位起点直接取得专业学位博士安家费按相应标准的1/3执行。
九、几点说明
1.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十、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冷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452-6881092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四医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四)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97218
(五)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病理诊断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358
(六)齐齐哈尔医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报名系统:http://zhaopin.qmu.edu.cn/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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