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使铁西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
一、岗位类别、岗位性质
1.岗位类别:详见《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
2.岗位性质:合同派遣制。
二、相关待遇及管理
新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200元,初级职称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与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聘期 3年,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协议工资,详见《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
务于基层;
3.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需与其他单位无固定合同关系;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对象
具有临床相应执业证及资格证的初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详见《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铁西区卫计局1305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B座),可随时报名。咨询电话:
2.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执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打印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者需对自己填写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真实造成不能录用,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铁西区区人社局和卫计局共同负责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铁西区卫计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铁西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00 下午 13:00-15:00 (周六周日休息)
招聘咨询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原标题: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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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西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岗位类别信息表.xls
2.铁西区乡镇卫生院合同派遣制卫生技术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3.学历验证须知.doc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