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锦州市卫计委招聘合同制护士91人公告
锦州市卫计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91名,其中:市中心医院25名、市第二医院20名、市康宁医院2名、市妇婴医院10名、第三医院暨中医医院6名、市传染病医院17名、市口腔医院9名、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名。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2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2016年8月30日-9月1日8:30--16:30在锦州市卫生大厦12楼会议室报名(市府路55号卫生大厦)。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提供学历认证备案表)、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三、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由锦州市卫计委组织实施,采取人机对话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满分为100分。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理论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通知
五、聘用办法及有关待遇
依据考生理论考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量自行确定,并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保险。体检或考察未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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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锦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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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同制护士招聘职位信息表.xls锦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