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2022年招聘临床护理人员卫生人才20人(专科起报)
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始建于1953年3月,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集医疗、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全民所有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现有在编职工550人,其中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2余人。医院设编制床位800张。医院下设第一分院、秦皇岛分院、哈尔滨香坊区建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 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 号)等文件精神,医院本着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求,结合各部门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理合同制岗位年轻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告
详见医院网站http://www.hljs3y.org.cn/、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岗位
20名合同制临床护理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工作经验丰富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注册者。
3、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65cm以上,体型匀称,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考生在网站下载附件《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并打印。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6日期间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每天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30)均可。联系电话:0456-6429186、13796956698。
现场报名地点:北安市龙江路173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护理部。
4、应聘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寸照片2张。
(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1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时间为一周内。
(二)考试方式
1、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分别以百分计算,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以护理专业内容为主,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占60%,面试占40%,各项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学历高者优先录用。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录取人选。
(三)体检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按成绩、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即实行聘用制人员工资、缴纳五险、享受科室绩效、夜班费等待遇。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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