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商都县招聘县医院、县中医院院长2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商都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15〕4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县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范围
在商都县范围内招聘县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各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任职条件
1.商都县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在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或职称为医学类的在职竞聘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与执业医师同等医学类职业资格、技术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连续满3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指现任或担任过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领导干部或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县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
(2)学历或职称为非医学类的竞聘人员。必须具备连续满3年在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任正科级实职领导职务,或在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任副科级实职领导职务连续满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三、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确定和公示拟聘人员等程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商都县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县公招办现场报名,县公招办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报名地址:商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楼。
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3月10日17时30分止。
联 系 人:郝建飞
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及组织人事部门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须在照片背面写清单位和姓名)。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公开招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聘期及待遇
通过考评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并办理聘任相关手续,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院长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绩效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
原标题:2016年商都县公开招聘县医院、县中医院院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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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报名表
商都县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院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