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兴安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招聘公告
兴安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处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
1、医学(护理)、法学本科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退休及内退医务人员(含护理人员)、有司法从业经历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
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一、医调委主任1名
要求: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品行良好,为人公正,有社会责任感,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带领、管理、组织、协调、团队的发展,自觉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任务;
4、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2至60周岁(行业优秀者,年龄放宽到男67岁、女65周岁)
二、调解员若干
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人公正,有责任心、同情心;
2、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有一定的临床医学相关工作经验或法律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
5、工作认真有耐心,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程序:
1、统一采取邮件、电话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8日---16日;报名简历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近照1张。
报名邮箱、
报名电话:(一至周五9:00—12:00;2:30—5:30)
2、面试、录用等后续工作,由我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工资待遇:
1、薪资待遇,工资+五险。
2、我委实行5天7.5小时工作制,周六、日双休。
工作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一至周五9:00—12:00;2:30—5:30)
详情请登录兴安盟卫生计生委官网查询。
原标题:招聘启事
兴安盟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