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选拔聘用公告
为加快我区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东胜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5〕64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经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区属公立医院范围内选聘医院副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范围
在东胜区属公立医院范围内选聘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4名,聘任期为4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熟悉新时期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56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卫生或卫生管理专业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5.德、能、勤、绩、廉为合格及以上者;
(二)任职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区属公立医院担任副院长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2.具有在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担任科室副主任以上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三、程序和方法
选拔聘用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审议提名、公示、研究确定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
长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到东胜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址: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14楼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7日到2016年12月28日
联系人:陈勇龙
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材料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需经工作医院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2010年以来个人所获奖励,授奖单位为各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卫生计生和科技部门)、任职文件和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选拔聘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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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选聘报名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