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安排
本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务相关工作由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8时至16时在我院人事处(科技楼七层)领取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科目划分见附表2,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硕士研究生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本科生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综合素质问答,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录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我院合同制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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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太原市五一路382号
原标题: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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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部分岗位扩招的声明.docx
2、招聘岗位.docx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