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运城绛县医疗集团招聘条件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运城绛县医疗集团招聘10名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7运城绛县医疗集团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成为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