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条件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岗位特点,现将2017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我院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出生时间在1981年9月13日以后)及其他要求。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