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运城稷山县卫生人才招聘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系统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17山西运城稷山县卫生人才招聘报考条件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10月10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