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华池县妇幼保健院搬迁新址后,因规模扩大,业务拓展,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务人员6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名,医学影像学(含医学影像技术)1名,医学检验(含医学检验技术)1名,护理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二)资格条件
1、护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它专业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持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有妇产、儿科工作经历者优先;护理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有儿科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专业持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3、具备《华池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简表》要求的专业和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4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地点
华池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办公楼6楼)。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华池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同时提交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0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等于1:10时,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须面试。面试由华池县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华池县卫健局监督指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免笔试者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聘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华池县卫健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华池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华池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华池健康资讯进行公示。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如参加省市招录考试被正式录用,聘用合同自动解除。除招考原因外,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缴纳3万元违约金。聘用合同按年度签订,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四)本次招聘为本院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月基础工资2000元并加绩效考核工资,中级以上职称资格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月基础工资2500元并加绩效考核工资,月基础工资按照工作年限逐年增加50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池县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
(六)咨询报名电话
0934—5121772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甘肃中医药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