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护理人员简章
菏泽市立医院始建于194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定点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高级卒中中心。
医院积极推进“一院多区”发展模式,目前有西安路院区、脑科医院院区、道碑院区以及在建的长江路院区四个院区。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72人,硕博研究生9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专业技术三级25人,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医院现设有37个临床科室,62个病区,22个医技科室,开放床位2240张。其中风湿免疫科和血液内科为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和消化内科为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21个专业为市级重点专科。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和医院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备案制护理。此次招聘护理人员入职后全部充实至市方舱隔离点改造设立的长江东路诊疗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 应聘人员应于招聘简章发布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 报考本科护理岗位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5 日以后出生);报考专科护理岗位者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现役军人,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录用、聘任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简章发布之时计算),不得报考。其他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立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z120.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4日09:00-1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月15日10:00-1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根据岗位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件照片以及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或撤销报名信息。报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或撤销。2023年1月18日17:00后,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月14日14:00-1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我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月15日11:00—1月20日12: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须立即登录查询缴费情况,确保缴费成功。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3年1月20日12: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市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以备笔试和面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视情况公告调整。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z120.cn/)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按照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命制笔试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公示后,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官网通知为准。
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缴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六、 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医院视情况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www.hz120.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立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610699;地址:菏泽市曹州西路2888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菏泽市立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菏泽市立医院
2023年1月5日
附件:
菏泽市立医院招聘护理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它条件要求 | 备注 |
本科护理1 | 40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
本科护理2 | 40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
本科护理3 | 40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
专科护理1 | 4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
专科护理2 | 4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
合计 | 200 |
文章来源:菏泽市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