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的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有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往届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2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10月3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并将该《报名表》及报名确认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发送到电子邮箱:rlzyb68111307@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命名均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以下证件的电子版各一份: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报名表一份(需插入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报考医师岗位的需提供执照、任职资格证书电子版等;报考护理的还需提供护士执照或成绩合格证明等;
(5)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注意不是“在线验证报告”)。
(6)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及医社保缴纳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2.网上报名人员材料提交后,需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595-68170039/ 68170038。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三)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2.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计入诚信档案,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 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办法进行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的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考生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最后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 (https://mnyy.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发布。
五、考核、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前将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体检人员应在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泉州市泉港总医院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泉港总医院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各分院编外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将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市泉港区总医院组织实施。泉州市泉港区总医院纪委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68170061(医院监督电话)。
九、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考生请提前阅读并下载打印《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表),在进入医院前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48小时核酸证明及“八闽健康码(绿码)”,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报名人员请加入QQ群咨询:647700626
附表:
1.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请点击下载)
2.2022年泉港区总医院各分院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请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考试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请点击下载).docx
文章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一闽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