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临床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疗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南阳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始建于1958年,是河南省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技术力量雄厚的地市级三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之一,医院编制床位有660张,开放床位1100张,在职职工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余人,有MRI、CT、DR、血药浓度检测仪、彩超、眼动分析仪、事件相关电位仪等大型设备。医院开设专科病区12个、国内领先的MECT科室、门诊医技科室21个,市内开设心理医院1个。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透明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择优录用。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三、待遇及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临床医疗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各项待遇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四、招聘岗位数量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可根据单位需求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其他条件
1、研究生应聘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临床医学类专业主要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内科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麻醉学专业,研究生及博士生优先。
3、专科临床医学专业应聘人员应具有市级二级医院、县级二甲医院工作经历。
4、因单位急需,可适当调整。
5、对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其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方式
在招聘工作中,医院根据应聘人数按计划分期进行考核(按照医院公开招聘规定组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若计划未完成,会继续组织招聘直至满足工作需要为止。
七、报名方式(两种均可)
1.邮箱投递
将《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ysdsyy@126.com;
2.现场投递
携带《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综合楼5楼515室)。
八、录用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人事科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按医院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轮岗培训,期满考核合格上岗。
(三)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人事代理的手续办理,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九、组织监督与说明
(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在期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招聘期间信息发布和医院官网。
(四)咨询电话人事科:0377-60298016
监督电话监察室:0377-60298002
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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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阳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