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文件规定,经请示州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公开招聘玉树州第四人民医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床医师12名,护士21名,检验室4名,影像医师2名,药剂师2名,财会人员2名,信息人员2名,工作人员5名。(一)招聘范围:具有玉树市户籍或在玉树市居住的本州(含其他五县)临床医学、护理、检验等专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的退役军人(需提供玉树市街道、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二)招聘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第一个工作日,40周岁以下(1981年 12月 2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二)报名地址:玉树州政务服务中心F11、F12窗口(三)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1日(早上9:00-11:30、下午15:00-17:30)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全部信息页);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残疾证》、《低保证》、《扶贫手册》、《退伍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80分、专业知识20分),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9〕73号)要求,试用期为一个月,由用人单位审核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补贴按照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我州标准为每人每月17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补贴期限以人员在岗时间为准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求职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已经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就业创业的;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三)成绩并列的:在成绩公示环节及递补环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时,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是指在2014年以来被纳入全国精准识别管理的贫困家庭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的招聘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玉树人社公众号及玉树卫生与健康公众平台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及时了解招聘过程的有关要求。(二)考生参加笔试时,除准考证及必要的作答工具外,手机、背包、电子手表等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考点,违者禁止参加考试。(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四)温馨提示:相关工作人员及考生根据疫情要求报名时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此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玉树州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