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开招聘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乌兰浩特市卫健委委托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浩特市核酸采样、检测和辅助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50人,其中包括核酸采样人员36人、检测及辅助人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8.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岗位时用人单位可随时终止用工合同;
(二)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25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师,护士,检验等相关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录用且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9.在读的非应届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微信)报名方式(微信号:13948208546)。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应聘者填写附件1;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word形式);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书面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word形式)。
1.面试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现场抽签,以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以上者,按照总分排名顺序进入招聘程序的下一环节。
2.成绩计算
(1)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按成绩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3)按照岗位需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排序,以最终考试录用名额确认。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
3.面试时间:报名结束通知(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二)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和考察有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顺延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应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被聘用人员与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由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会尽快进行面试工作,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二)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在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15248219066
兴安盟晋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