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医院招聘 > 北京 > 正文内容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医院招聘信息2年前 (2023-02-02)北京140

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就昌平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安排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地点:昌平卫生学校审核大厅(昌平区东环南路138号)。

  (三)具体安排

  2月21日:医院、社区(同时负责村卫生室)考生;

  2月22日:门诊部、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2月23日:诊所考生;

  2月24日:医务室、实验室等其他医疗机构考生。

  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收集本单位考生报名资料,指定1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审核现场提交材料。

       二、审核方式及流程

  北京考区实行现场审核,考生需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用于考区复审。

       (一)地方考生

  1.电子版材料提交。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上传相关报名电子版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上传资料有问题,请按要求重新准备并上传资料。

  2.纸质版材料提交。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列条件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请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于2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携带纸质版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电子版材料。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所提交材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与地方考生一致;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有关要求

  (一)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后,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五)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 “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六)电子版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3.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系统中如实上传全部所需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

  (七)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八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北京昌平APP健康昌平专栏。

  (九)现场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附件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doc

附件下载: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doc

操作指南.doc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医院招聘信息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yyzpxx.com/post/213193.html

分享给朋友: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文章

南方医科大学2019届高校毕业生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洽谈会

医直聘为您免费提供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简章资讯。医直聘每日新讯息,点击进入 医直聘人才网>> ;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点击进入 全国公开招聘>> ;  本地更多招聘公告,点击进入 广东公开招聘>> ;...

2018年3月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招聘启事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为北京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聘岗位公费医疗管理人员(1名)、护士(1名)。二、岗位职责1、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完成医院公费医疗管...

2018年解放军总医院超声医学科人员招聘启示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硕士以上优先年龄要求:40岁以下工作年限:三年以上月薪范围:面议职位性质:全职招聘人数:8人,男女不限招聘1:临床超声医生1、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毕业,“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及硕士文凭者优先;2、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彩色超声仪器上岗资格证书;3、有三级甲等医院超声...

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2018年3月招聘儿科医师启事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儿科医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一、职位要求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交流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认真踏实、责任心强;2.年龄在50岁(含)以下;3.博士学位;4.儿科学专业,同时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儿科工作经历者;5.具有副主任医师及...

北京昌平区卫生计生委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技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招聘条件(一)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二)年龄计算方法:...

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招聘计划

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介绍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淀区八里庄医院)隶属于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是一所集社区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计划免疫于一体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