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预防、检验人员公告(12.26截止)
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预防、检验人员公告(12.26截止)
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
(一)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7月31日(含)期间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二)不限:包括2023年毕业生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00时止。
2.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已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已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限2023年毕业生报考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但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必须在聘用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位认证。
6.网上确认参加笔试。笔试前,报名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exiu.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须承诺不随意放弃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8.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