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招聘!佳木斯大学,诚聘教学科研、专任教师、临床医师、影像医师等卫生人才
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省会(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市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
学校始建于1947年7月,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学校占地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共有四个学区,主校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绝佳,获评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首批“绿色校园”,是适合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现代化高等学府。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佳木斯大学培养医疗卫生人才重要的教学单位,同时是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科教基地、高危人群脑卒中筛查干预项目定点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1994年医院被原国家卫生部命名为“三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佳诚信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全国医院改革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佳木斯大学口腔医学院的前身佳木斯医学院口腔医学系,创建于1974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六所口腔医学院(系)之一。1976年成立了佳木斯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是东北三省最早建立的口腔专科医院,也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1999年更名为佳木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院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医疗合作集团主任理事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口腔医学数字技术研究与应用联盟单位、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口腔颌面-头颈肿瘤诊治联盟理事单位、“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单位。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佳木斯大学康复医学院)暨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始建于1987年,是中国第一所小儿脑瘫防治、儿童康复与研究的专门机构,创始人李树春被誉为“中国小儿脑瘫康复之父”,开创了我国小儿脑瘫康复事业的先河。医院是我国儿童康复医学领域的领军单位。198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成立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2000年,开始招收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2001年,开始招收康复治疗学专业专科学生,并与日本札幌医科大学联合办学开展康复治疗学专业教育;2004年,康复治疗学专业升为本科,是我国第一批康复治疗学本科专业。2010年,在以康复护理为特色的护理学专业的基础上成立了护理学院。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专业排行榜》结果显示,我院康复治疗学专业全国排名第五(A+首都医科大学、A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黑龙江省唯一进入B+并在其中排名第一的专业。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http://www.jmsu.edu.cn/)。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A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 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4-8618848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来源: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网址:https://rsc.jmsu.edu.cn/info/1191/24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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