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17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简介
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公立性三级综合医院,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国家胸痛中心成员单位。占地面积122.2亩,医疗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投资6.59亿元,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和感染病科楼业已封顶,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建成后可增加800个床位。医院目前全院员工850多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南海名医3人、学科带头11人、名医骨干24人。医院全体员工发扬“团结、爱院、创新、奉献”的精神,以创建“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南海西部医疗服务中心”为目标,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现代化综合医疗服务。
招聘方式及职位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本次共招聘公立医院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17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职位报考条件见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联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其中,毕业生岗位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享受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属应届生范围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一年内曾获得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发出聘用资格的人员;
6.南海区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岗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南海区组织部网站、南海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将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直接面交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碧霞一路1号,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757-86866995)。每名考生每次限报一次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
报名资料:报名者需提供简历,简历内需附上职称证明、学历证、学历认证、学位证、学位认证、身份证、原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获奖证书、立项或成果等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联系咨询方式:医院人事科赵老师,电话0757-86866995。
防疫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现场提供行程码、健康码给工作人员查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的地市的报名人员须完成我市防疫部门当时的防控措施后再前来报名。
(三)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当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先进入面试考核,随后再进入笔试环节。其中面试、笔试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考核环节。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10个工作日,凡正在招聘单位临时聘用或在本年度内在我单位的正规招考中已完成相应时间的实践考核的可根据临聘或考核实践的情况进行评分,不再重新启动实践考核流程。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医招委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 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
(九)聘用
1.我单位凭上级部门同意的《聘用名册》,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有关调动或接收手续,由于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受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资格。
2.如考生同时报考区内多间公立医院,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一旦已在招委会备案,即无法获得区内其他公立医院的拟聘用资格。在获得拟聘用资格后放弃受聘资格者一年内不得报考区内公立医院。
3.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十)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实践考核等疫情防控要求将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其他
(一)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三)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如考生同时报考区内多间公立医院,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一旦已在招委会备案,即无法获得区内其他公立医院的拟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57-86866995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866828
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请于网址下载:https://mp.weixin.qq.com/s/g4yNBz1sAP0AhC0G6b07rA?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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