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普通高中起点,全日制院校毕业。
3.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时间统一计算节点为2022年11月2日。
二、招聘岗位
详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以下方式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1)直接输入网址:http://58.56.99.216:8088/ 进入报名页。
(2)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页。
3.报名流程:注册(登录)—填写保存简历—“招聘岗位-应聘”投递简历。如需查询状态,点击“个人账户-应聘岗位”查看简历状态。
请按上述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邮件邮递简历!!!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将在招聘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若后期资料审核与所填报名信息不一致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5.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笔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按面试、笔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面试考生需携带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注:考试安排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
四、考察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违法、失信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六、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卡(简称“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在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前,考生须提前打印《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交给工作人员。
2.“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当主动提前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经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电话(0531)89029515
联 系 人: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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