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宁德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主要从事医保窗口经办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专业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能够耐心服务参保群众;
3. 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晰,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
4.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
二、招聘专业、计划人数
代码 | 招聘岗位 | 年龄 | 学历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001 | 市中心本部医保窗口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 以上学历 | 2名 | 不限,医疗卫生专业优先。 |
注: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2022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8层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810室进行现场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提供《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试报名表》《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社会不良记录承诺书》(现场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验证报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1张。
四、工作待遇
试用期满(1个月,月薪2500元),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关系。 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办理“五险一金”,年工资总额5.4万元(含“五险一金”等福利,年增资600元)。
五、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认真核对岗位招聘条件,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登记→签订承诺书→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用→签订聘用合同。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关注手机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5.未尽事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先生、汤女士,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93-2880186,0593-2821093。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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