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医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优化人员结构,解决医疗机构人员短缺问题,满足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及艰巨的疫情防控任务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区医疗集团招聘劳务派遣制医护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坚持推进“人才兴卫、人才强卫”战略,全面贯彻“健康中国健康山西”规划纲要,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2022年小店区医疗集团招聘劳务派遣制医护人员(工作内容为: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包括上门入户核酸采样、交通卡口等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区人民医院临床医疗、医技、护理等工作)。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六)学历要求
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免试)。
(七)专业要求
医学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免试)。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医疗机构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名)。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形式,试用期一个月。
(二)薪资待遇
2850元/月+绩效工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三)保险待遇
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网址:
http://sxsq.ikaowu.com/(网址)
(2)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0日9:00—11月1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片/PDF格式;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图片/PDF格式;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
(4)毕业证书(图片/PDF格式);
(5)“学信网”上下载或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PDF格式);
(6)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资质或证明(图片/PDF格式)。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2022年10月21日9:00—11月2日17:00。
根据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21日9:00—11月2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金额100元整,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和报名系统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
2、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
2022年11月3日—4日。
(2)准考证打印方式: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我的报考,直接打印即可。
(3)面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8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对问题综合判断、逻辑分析、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专业知识等。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取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5、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由政府指定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二)请广大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事项。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咨询电话
(1)13564440709
(2)15321857825
(仅限工作时间:早9:00—12:00,午14:00—18:00)
2、监督电话
0351—72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