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43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为一体的国家首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我院科室配置齐备,以治疗消化病为重点,治疗嗓音病、泌尿系结石和肾病科、透析中心、老年病等为特色,形成各学科均衡发展的诊疗体系,负担着哈尔滨东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治疗等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4年11月2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2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具有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职称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三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但毕业证专业后括号内限定专业方向或语种的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发布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第四医院人事科(道外区北十六道街40号后院停车场灰色办公楼)。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须扫码、测温、配戴口罩,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咨询电话:0451-88029907;
7、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8、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医院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知识、国际国内时事、法律常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满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两科为一套考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 总成绩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生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递补意见,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第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2992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范》(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根据疫情变化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建议外地考生尽早返哈,避免因疫情防控原因影响考试。
附件1:2022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2年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