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株洲市炎陵县卫生健康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及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根据《2022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经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对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
(一)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
(二)专业技能测试地点: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三)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入围专业技能测试结果的考生。
(四)入场时间
考生7:40-8:00入场,8:00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入场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时,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扫场所码,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安全核查通过且无不允许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专业技能测试前7天内有株洲市外旅居史的,须提供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2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时间为考前24小时内,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1)不能提供有效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以及规定时间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红码或黄码的;
(3)根据考区所在市州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10月13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6)10月13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10月13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10月13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
3.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专业技能测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库,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存在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此次专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要求适时调整。考生应持续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相关公告信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除身份确认、专业技能测试答题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专业技能测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专业技能测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室抽烟、嚼槟榔。
4.专业技能测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监督电话: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86615
专业技能测试咨询电话: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0731-26239237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31-262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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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8日
原标题:2022年炎陵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及专业技能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5/20221018/i1950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