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拉萨市中心,毗邻世界文化遗产布达拉官和风光秀丽的宗角禄康公园。医院成立于1952年,占地面积16.6万平方米,是西藏地区综合实力最强、专业门类最齐、发展潜力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实际开放床位850张,设有33个医疗临床专业科室,并负责管理西藏自治区急救中心、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高原病研究所3个事业单位。我院因临床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促进全院护理工作全面、稳步、持续发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 身体健康,热爱护理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30周岁。
5、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招聘名额
拟招聘临床护理人员20名。
四、招聘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聘用合同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1、 报名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要求,将简历妥投至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护理部即为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7日-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9: 30-12: 30、下午3: 30-18: 00前往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名。
联系人:才仁吉
联系电话: 0891-6371494
2、专业技能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操作,以两项考试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
3、录用资格
以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
对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人员,集中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七、试用期
体检通过后最终录用人员可到我院上岗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正常发放工资,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试用期结束后,由护理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交由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定科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计算。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事处
2018年10月16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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