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2022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2022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为了保证2022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五原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12人(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特殊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不含)至2004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7、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9、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10、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学生的;
11、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1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www.bskszx.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9月24日12: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左侧“查询报考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注册登录后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6、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8、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语种,且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资格审查部门于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3、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卫健委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上公布。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五原县政府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市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按行业及岗位专业特点设置为:A医疗卫生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委托与被委托双方须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命制。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
(三)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时考生还需携带黑色碳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政策加分。政策加分是指: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政策加分分值为2.5分。
(六)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或确定取平均成绩,须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县卫健委统一进行,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按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健委将拟聘用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然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六)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五原县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简章由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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