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编内医务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编内医务人员公告》,现将参加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编内医务人员考核(考试)测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并就体检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安排在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日期当天上午8:30前准时到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体检。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考核)准考证和一张蓝底小二寸照片。体检费用需有考生自行负担(约需人民币480元)。
(二)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需现场接受二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需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摄氏度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八)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将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rsj.haidong.gov.cn)、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请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2-8622131
附件: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编内医务人员考核(考试)测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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