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青大附医政字[2020]41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青海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的函》(青人社厅函[2020]120号),现将我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及程序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各科室人员需求及省级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额度,此次共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4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2020年度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要求:
1.医师岗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本科学历人员需以社会人身份取得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已纳入规培(仅限儿科)。
2.护理岗位:取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助产专业大专学历)。
3.其他岗位:取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需求)。
4.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自考、成人教育、函授生不予报名。
(五)年龄要求: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的,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急缺岗位,有特殊专长或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取得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30周岁。报考急缺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和其他要求。
3.报考护理、医技、药剂及其他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25周岁。
四、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一优两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引进拔尖人才,给予40万元一次性特殊支持。同时可按照《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给予安家费15万元,奖励金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并纳入事业编制。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配套政策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由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
职称晋升根据《关于在青工作高学历人才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通知》(青人专字〔2005〕188号)、《关于在青工作高学历人才职称评审认定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青人专字〔2006〕61号)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提供《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员预选报名表》(可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qhuah.com/html/8096571923.html下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学位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只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复印件。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不能现场报名的人员,也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qdfyrsk@126.com。
3.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
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时间之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有效时间),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qdfyrsk@126.com。邮件名格式为“姓名+学历+专业”。
2.现场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四楼),联系人:索老师,联系电话:0971-6162030。
六、考试事项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进入考试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予以公示。
(一)笔试
1.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护理专业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其他专业考试内容以相应专业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品德及价值观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护理专业占总成绩的20%)。
3.所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急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4.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三)技能考试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所招聘岗位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数之比为不足1:3的,所有取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人员,均有资格进入技能操作考试环节,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笔试、面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最终录取名额。
2.技能考试主要考察护理专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占总成绩的20%。
3.技能考试内容:技能考试内容以护理技能操作为主、考察考生对专业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
4.技能考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公布。
(四)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五)成绩并列处理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本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由院纪委视其情节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违纪违规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具有严重违反人事考试制度的其他情形的。
八、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凡到现场报名或后期入闱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戴好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要全程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等必要的工作。
(二)我院在丁香人才网开通了简历投递通道,除此之外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办报名事项,报名、考试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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