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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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具备各职位要求的年龄、户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已被选拔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
6.其他有明确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表《2019年度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表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26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8月26日-- 8月28日(共3天)。
报名地点:肃南县县委党校平房教室。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时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未就业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民教育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档案托管证明。在职人员(含与各类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交2寸免冠照片3张。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5年内不准参加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负责对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原则上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技术职位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各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新闻编导基础知识内容为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采访等相关知识;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内容为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知识;交通运输专业知识内容为公路路政管理、交通运输法规等相关知识;水利工程专业知识内容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测量等相关知识;教师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相关知识;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内容为动物疫病防治、畜牧兽医等相关知识。
2.面试
县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县教育局教师职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办法根据职位特点另行公布。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2019年9月9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9月7日—8日凭身份证到县人社局31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参加县民族歌舞团、县教育局教师职位面试的,根据《肃南县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面试办法》和《肃南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法》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考试成绩计算
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的直接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计分。
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笔试综合成绩以《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
县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县教育局教师职位成绩,根据《肃南县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面试办法》和《肃南县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办法》确定。
本次考试各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人选确定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或面试成绩排序,无专业知识成绩的职位采用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收集考生档案、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下发聘用文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备案。本次聘用人员在肃南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每少服务1年向用人单位缴纳不低于当年应发工资全额的违约金, 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 督 电 话:0936-6121361(肃南县监委)
咨询报名电话: 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联系人: 李娅蓉 (手机)18893912839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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