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吴忠市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
2020年吴忠市人民医院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为准。
5.符合《吴忠市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现役军人;
9.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均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8:30至4月22日18: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8:30至4月22日18:0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交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审核,并填写《吴忠市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网络报名。不能前往报名现场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wzsrmyyrlzyb@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
应聘者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吴忠市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再次复核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面试,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完成后续招聘程序。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招聘资格。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面试。
1.在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面试。
2.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吴忠市人民医院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4.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直接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时,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6.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吴忠市人民医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经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整个招聘工作中,因被聘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953-2126249
举报电话:0953-2120268
联系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143号吴忠市人民医院
吴忠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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