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公告(第一号)
为引导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实现我市乡村医生全覆盖,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及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要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时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儋州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市属镇用”“镇属村用”实施方案》(儋卫健〔2019〕57号)和《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考核招聘3名“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详见《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职位表》(附件1)。
二、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儋州市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 )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公开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584)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
(8)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2年10月2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0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2年10月26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10月26日17时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报名人员在考试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的最新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能够将录用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外地固定电话请注明区号。由于联系方式影响招聘录用,责任自负。
4.其他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告。
2.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3天前进行复审,现场复审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确认,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到现场复审确认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单位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招聘分为面试和技能考核。
(1)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技能考核。
(3)综合成绩总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总分=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技能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核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技能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关于本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考生承诺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因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要求及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该岗位拟聘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并且在儋州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人员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服务年限不含其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其他相关事宜,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和严格遵守海南省防疫具体要求和规定,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在笔试、面试当天除按我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查外,进入考点时还应主动出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
2.诊断为新冠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接者、次密接者的报考人员。
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为红码或体温≥37°C的
报考人员。
(四)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疫的具体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898-23315854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职位表
2.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考生承诺书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职位表(1).xls
附件2: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1: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镇属村用”乡村医生职位表(1).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