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丨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学科发展,给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02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适应招聘岗位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3 招聘岗位及要求
04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由于疫情原因,先报名,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资格审查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公众号”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tyseyrsk@163.com,报名表需重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以报考人员邮箱回复为准。
报名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应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审核。审查相关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2.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于报名人数少、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招聘,但拟招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3.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取得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招聘计划,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微信订阅号、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05 待遇
试用期合格的聘用制人员按照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可以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助)相关待遇。
06 重要声明
我院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任何考试参考资料,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培训或考试,考生切勿轻信。
07 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规定,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手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资格审查前三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指定审查地点;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凡违反我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感谢您的配合!
08 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5650507
监督电话:0351-56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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