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妇产医院、长治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预防与治疗并重、临床与保健融合、“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有内设科室57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科1个(新生儿保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和护理),市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妇产科学、儿科学和医学遗传学)。
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应用试点机构之一(我省仅有两家)、“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协作医院”、“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省“助产、新生儿和儿科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长治市危重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长治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等。目前,可开展产前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与诊断、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与诊断;可进行腹腔镜下妇科手术、小儿外科手术、小儿纤维支气管镜下支气管异物、电子胃肠镜下消化道异物取出术等微创手术;可进行新生儿有创呼吸机治疗、换血、PICC与UVC等技术;在产科引进国际母婴管理理念,开展家属陪伴分娩、新生儿裸脐和新生儿爬乳等服务。妇科微创手术量已突破万余例;分娩量、儿科门诊量和住院量居全市首位;从我市及周边地区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达1800余例。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更高效地为我院招聘优秀人才,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次)》。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
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1、适合我院发展的妇产儿相关医疗专业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招聘人数、专业限制;
2、非应届按照资格及学历适当放宽:
(1)护理专业:
本科学历,三甲医院从事妇、产、儿、麻醉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妇、产、儿、麻醉专科护士证者,年龄适当放宽;
(2)临床医师岗位:
有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证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4、同等条件下取得岗位相应医师资格证优先;
5、同等条件下,本科、研究生均为同专业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具有“四证合一”(证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合格证)者优先。
(四)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9月19日08:00—10月1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共报名30天;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czsfyrsk@163.com)。
(三)报名提交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名(须手写签名),一旦确认,不再更改;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其他证件;
4、医师岗需提交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含个人信息页、注册地点及注册时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可不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限制;
5、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校在读证明,学校在读证明无法出示的请先提交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时再递交);
6、个人简历1份(在简历材料中对学习、工作简历、科研论文情况、获奖情况要做详细介绍并附相应复印件);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外省、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开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联系方式”。
四、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将取消复审资格;
3、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五、能力测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单项满分均为100分。
符合岗位要求者进入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生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技能操作(面试)环节。报名人员未达技能操作开考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或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最新公告栏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czsfy.org/),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
六、体检
能力测试及考察考核合格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只允许进行一次,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根据能力测试结果,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对通过能力测试、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医院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规定执行,不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及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者,可向长治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室反映(电话:0355—2052691),经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附件下载:
2、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下载:
1、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次).xlsx
3、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